
法院拒絕馬斯克要求修改解決證券交易委員會和解協議
背景
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今天發布的裁決中,拒絕了特斯拉公司 CEO伊隆·馬斯克修改他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2018 年的欺詐和解協議的要求。根據協議,馬斯克在發推特之前必須經過律師的審查。這項協議的原因是 2018 年馬斯克在 Twitter 上公佈的“資金已到位”的推文,導致該公司股票大跌,隨後馬斯克被迫下臺,並被罰款 4,000 萬美元。
權衡
考慮到馬斯克的推特推文頻繁而且容量大,且現在他擁有 Twitter,因此不清楚馬斯克是否遵守了有關推特保姆的命令。如果 Twitter 坐鎮確實存在,則沒有人站出來聲稱這份工作。特斯拉拒絕透露這個人的身份。 Bloomberg 的 Dana Hull 在進行了多年的調查之後,仍未找到名字。儘管馬斯克一直在試圖擺脫讓律師審查有可能對特斯拉產生實質影響的推文的協議,但自與 SEC 達成和解以來,他一直在試圖擺脫這份保姆協議。
哲學討論
這起案件涉及了言論自由和負責任言論之間的平衡。馬斯克推特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因此需要一些機制來確保他的言論不會對公司股票產生負面影響。然而有些人認為,審查和審查的過程會妨礙馬斯克的自由言論權。
言論自由的概念來自於美國憲法,保證公民享有自由表達觀點的權利。這一權利的高潮出現在 2010 年,當時美國最高法院在 Citizens United v. FEC 案中裁定,企業和工會等不受約束的自由言論權力與公民的自由言論權力相等。
然而這種自由言論權使用的責任和約束也很重要。一些言論可能會對公司股票產生重大負面影響,尤其是當那些言論有可能影響該公司的運營或股價時。因此有必要對這些言論進行某種形式的監督和審查。在這種情況下,特斯拉必須確保馬斯克的言論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造成錯誤的影響。
社論和建議
盡管馬斯克認為他的自由言論權受到威脅,但是此案的幾起推特言論事故充分證實,當領導人具有高度公眾聲望且他們的言論可能會對公司股票產生實質影響時,有必要進行某種形式的保護和監督。此外負責任的言論作為一名領導者所要體現的是對公司股東和公眾的尊重。因此我們建議馬斯克應該遵守協議中的規定,尊重其言論可能產生的影響並確保其言論不會對特斯拉股票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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