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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即將透過一項帶有國際影響的危險法律

歐盟將推出一項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危險法律引言歐洲聯盟即將頒布的《媒體自由法案》可能導致使用者(尤其是經常受到仇恨言論攻擊的邊緣群體)面臨任意的內容審查和歧視。而且由於一些人希望這部法律的效力能夠超出歐洲,改變美國和其他地區的企業政策,全世界的弱勢群體可能會受到傷害。數百萬歐盟使用者依賴線上平臺來移除違 .... (往下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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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即將透過一項帶有國際影響的危險法律

歐盟將推出一項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危險法律

引言

歐洲聯盟即將頒布的《媒體自由法案》可能導致使用者(尤其是經常受到仇恨言論攻擊的邊緣群體)面臨任意的內容審查和歧視。而且由於一些人希望這部法律的效力能夠超出歐洲,改變美國和其他地區的企業政策,全世界的弱勢群體可能會受到傷害。數百萬歐盟使用者依賴線上平臺來移除違反社區標準的內容。但《媒體自由法案》第 17 條與一個重要原則背道而馳,即線上平臺不應被強迫容納任何內容,相反卻對某些媒體機構提供了特權待遇。實際上歐洲政客要求像推特(Twitter)和臉書(Facebook)這樣的“非常大型線上平臺”(VLOPs)採取特定的措施,建立一個註冊門戶,媒體行為者可以自行宣布為獨立和受監管的提供者。最終這種做法是讓線上平臺來決定各種媒體行為者的地位。雖然最初的提案規定這些平臺在內容被刪除之前必須通知它們,但歐洲議會的成員們將其開展了很大一步:根據一個有影響力的委員會的版本,要求線上平臺承載媒體內容長達 24 小時,甚至禁止標記或模糊帖子,形成了一個問題重重的“必須執行”的責任。這意味著一個自行記為媒體機構的人可以發布任何型別的內容,而平臺受限於不能標記虛假故事或快速刪除違反其社區標準的有爭議內容。

給使用者更多資訊,而不是減少

媒體自由必須在政治幹預的框架之外執行,以給使用者更多資訊。媒體自由法案免除內容監管規定,這是對歐盟各地的媒體多元化的保護措施。透過提供任何人自行宣布成為媒體機構的自由度,媒體自由法案提供了一個可以被不良行為者所操縱的系統,並且可以被濫用來扭曲公共討論,從而破壞言論自由和民主辯論的平等性。隨著媒體自由法案的出現,歐盟政客也約束了平臺警告使用者有關內容的能力。在這些條件下,有害的國家宣傳或政府策劃的虛假訊息將繼續存在,即使該內容可以被證實是虛假的,也是由於媒體豁免規定提供的特權待遇。這將促進仇恨言論、選舉宣傳、詐騙和其他形式的有害虛假訊息的傳播。在媒體受到國家幹預的國家中,自行宣布成為媒體服務提供商的自由權力增加了虛假訊息傳播的可能性。這將使國家媒體機構能夠以符合政府取向的宣傳方式塑造公共論述,並促進媒體內容和公共訊息的篩選。

對平臺的新挑戰

媒體自由法案的要求還為已透過審查的「數位服務法案」(DSA)增加了一層新的要求。該法案不僅威脅著線上平臺面臨新程式的超載,還使它們陷入了兩難的境地:DSA 要求平臺避免內容審查中的歧視和不一致,著重於內容型別,而非出版商;而媒體自由法案卻鼓勵平臺與媒體服務提供者進行艱難的溝通。有影響力的媒體機構出於追求金錢利益,希望使其內容一直可見並尋求相應報酬,可能會選擇快速通道進行溝通,這可能會對其他新聞提供者構成損害。

結論

如果歐洲媒體自由法案按照當前的形式獲得透過,將會顯著削弱使用者對媒體提供可靠訊息和對政治領導人進行有效監督的信任。媒體自由必須在政治幹預的框架之外執行,以給使用者更多資訊。歐洲媒體自由法案的第 17 條必須被歐盟議會和歐盟成員國至少顯著修改,否則應予以否決。 關鍵詞:歐盟國際影響危險法律
EuropeanUnion-歐盟,國際影響,危險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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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宇肖

程宇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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