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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立法者在媒體自由法案投票中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武斷」決策下手

歐盟立法者對大型科技公司的武斷決策提出質疑概述歐洲聯盟的立法者於近日投票透過一項提案,旨在約束主流社交媒體平臺對違反其使用條款和條件之獨立新聞進行撤下的能力。這一提案要求大型線上平臺在計劃撤下內容之前,須提前通知媒體服務提供商並給予他們 24 小時回應的機會。歐洲聯盟的立法者認為,這一舉措旨在解決大 .... (往下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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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錄

歐盟立法者在媒體自由法案投票中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武斷」決策下手

歐盟立法者大型科技公司武斷決策提出質疑

概述

歐洲聯盟的立法者於近日投票透過一項提案,旨在約束主流社交媒體平臺對違反其使用條款和條件之獨立新聞進行撤下的能力。這一提案要求大型線上平臺在計劃撤下內容之前,須提前通知媒體服務提供商並給予他們 24 小時回應的機會。歐洲聯盟的立法者認為,這一舉措旨在解決大型科技平臺進行武斷決策的問題。

立法內容

歐洲議會透過的文字對歐洲委員會最初提出的草案進行了擴充,要求更大型的線上平臺(即擁有超過 4500 萬區域活躍使用者的非常大型線上平臺)在撤下內容之前向媒體服務提供商發出通知,並提供 24 小時時間供其回應。如果在此期限內該平臺仍認為媒體內容違反其使用條款和條件,則可以進行撤下、約束或將案件提交給國家監管機構作出最終決定。如果媒體提供商認為該平臺的決定不具充分依據並損害了媒體自由,則有權將該案件提交給非訟爭解決機構。

背景

歐洲聯盟旨在保護媒體多樣性和獨立性,以因應媒體行業數位化轉型等壓力。歐洲委員會於 2022 年 9 月提出了《媒體自由法案》。此後,由於埃隆·馬斯克接管推特(現稱 X 公司)後的舉動,我們可以說看到了越來越多顯著的武斷決策。去年這位社交媒體平臺的億萬富翁所有者封禁了一些有關他的文章的記者,結果亦因此招致了歐盟的嚴厲指責,歐盟認為這種武斷封禁是令人擔憂的。《媒體自由法案》旨在強調對媒體和基本權利的保護。

馬斯克對媒體的行動

自馬斯克接管推特/X 公司以來,他對傳統媒體的態度和行動變得更加隨意和基於對傳統媒體的個人不滿。他宣布今年夏天停止在新聞文章上顯示標題,可能主要是為了避免為顯示新聞發布者的摘要內容支付版權費用;他還約束了連結紐約時報和路透社文章以及其他競爭社交網路的載入時間。而推特在馬斯克接管之前,也曾與媒體發生一些衝突,例如在三年前阻止分享與《紐約郵報》一篇關於亨特·拜登(Hunter Biden)所謂的電子郵件的文章相關的連結或影象。Facebook 在關注著與美國選舉有關的假訊息時也約束了分享拜登電子郵件的故事。然而馬斯克在掌管 X 公司期間對記者和媒體公司的做法似乎更加武斷和隨心所欲。他對媒體的不滿加上他無限的資源,不論是否損害使用者信任和廣告商信心,這對獨立新聞的可存取性並不樂觀。

立法的挑戰

馬斯克在與歐洲聯盟有關規定大型科技公司應如何應對非法內容等問題的現有《數位服務法案》(DSA)方面立場強硬,甚至冒著受到 6%全球年營業額罰款以及可能被該地區封鎖的風險。迄今為止,馬斯克對這項現有的歐洲法律的回應主要是對監管機構撇嘴。例如,裁減在內容審核、信任和安全性以及選舉完整性等關鍵領域的人員;停止執行有關 COVID-19 虛假訊息的政策;刪除使用者對某些主流虛假訊息報告的工具;以及退出歐洲的假訊息行動準則(該行動準則與 DSA 遵從相關)。馬斯克還喜歡發布/加固虛假訊息和陰謀論,並鼓勵對他不滿的人進行攻擊,包括前推特信任和安全性負責人約爾·羅斯(Yoel Roth)。因此該立法能否說服馬斯克遵守歐洲聯盟的規範仍然值得懷疑。儘管如此試圖控制科技巨頭最不穩定且資金雄厚的首席執行長是一場長期的法規馬拉松,而不是一場短跑。

科技公司和立法者之間的爭端

對於歐洲議會提出給媒體公司通知違反使用條款和條件內容撤下的提議,大型科技公司普遍持反對態度。但是科技平臺並不以支援確保平臺權力受到約束而聞名。歐洲議會近日關於《媒體自由法案》的投票後,大型科技集團的遊說組織計算機與通訊業協會(CCIA)對“媒體豁免”這一規定提出批評,並將其形容為“有爭議的”,聲稱這一條款可能使惡意行為者散播虛假訊息。CCIA 歐洲地區的高級政策經理瑪蒂爾德·阿朱託爾(Mathilde Adjutor)在一份宣告中表示:“這對打擊假訊息是一次重大挫敗。媒體豁免將使惡意行為者獲得權力,創造出散播虛假新聞的新漏洞。我們只能希望在歐盟相關機構的三方談判中關閉這個假訊息漏洞。”

評論

保護媒體自由的重要性

媒體自由是民主社會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獨立的新聞機構扮演著監督政府和揭示真相的重要角色。然而大型科技公司的武斷行為對媒體自由造成了威脅。這些科技公司擁有龐大的使用者基礎和資源,可以透過簡單的點選或約束新聞內容的展示方式來影響公眾對特定問題的看法。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媒體的獨立性,也威脅到了媒體在民主社會的角色。

平衡言論自由和內容規範的挑戰

然而保護媒體自由同時也需要平衡言論自由和適當內容規範之間的關系。大型科技公司需要負責任地管理平臺上的內容,以避免濫用和假訊息的傳播。然而這種內容管理應該建立在透明和公正的基礎之上,避免出現武斷的決策。

歐盟的立法舉措

歐盟立法者提出的《媒體自由法案》是對大型科技公司武斷決策的一項重要舉措。這項法案在平衡言論自由和適當內容規範之間找到了一個折衷方案。透過要求大型線上平臺提前通知媒體服務提供商、給予回應的機會和設立解決爭端機構等措施,這項法案有望保護媒體的獨立性和自由,同時也維護了科技公司的責任和透明度。

建議

推動全球性解決方案

科技公司如 Google、Facebook 和 Twitter 等跨國平臺對媒體自由和言論自由具有重要影響力。儘管歐盟的立法舉措是一個重要的步驟,但媒體自由問題需要全球性的解決方案。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應該加固合作,確保大型科技公司遵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準則,並保護媒體的獨立性。

培養公眾對媒體的認識

公眾對媒體的理解和意識是保護媒體自由的關鍵。教育機構和媒體組織應該共同努力,推動媒體素養的培養,提高公眾對媒體內容的辨識能力,並培養對獨立新聞機構的支援。

開展對話和合作

大型科技公司、媒體組織和政府應該開展對話和合作,共同探討如何平衡言論自由和內容管理的挑戰。政府應該制定明確的規範和監管框架,確保科技公司負責任地管理平臺上的內容並保護媒體的自由。

加固監管和執法機構的能力

政府應該加固監管和執法機構的能力,以應對科技公司的武斷行為。這些機構應該擁有足夠的資源和許可權,以監督和執行相關的規範和法律,確保科技公司遵守相關的規定。

結論

保護媒體自由和言論自由是維護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大型科技公司武斷決策對媒體自由構成了威脅,需要全球性的解決方案。歐盟的立法舉措是一個重要的步驟,但需要進一步努力。政府、科技公司和媒體組織應該加固合作,共同促進媒體自由的保護和維護。同時公眾的意識和對媒體的認識也是保護媒體自由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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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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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江塵,一名熱愛科技的發展和創新,我一直都保持著濃厚的興趣和追求。在這個瞬息萬變的數位時代,科技已經深入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影響著我們的工作、學習和娛樂方式。因此,我希望透過我的部落格,與大家分享最新的科技資訊、趨勢和創新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