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如何奪取科技公司的使用者資料
美國警方部門日益依賴一種具有爭議性的監視手段,要求科技公司提供大量使用者資料,以便辨認犯罪嫌疑人。所謂的「反向」搜尋使執法部門和聯邦機構能夠迫使諸如 Google(Google)等大型科技公司交出它們龐大的使用者資料訊息。這些命令並不僅限於 Google,任何擁有使用者資料存取許可權的公司都可能被迫提供資料,但搜尋巨頭已成為警方要求存取其使用者資料庫的主要物件之一。
法庭批準的命令引起爭議
這種型別的法庭批準命令已引起公民自由倡導者的爭議,因為它們可能過於廣泛並且違憲,因為它們也可能迫使公司提供與涉嫌犯罪無關的完全無辜人士的訊息。批評者擔心這些法庭命令可能允許警方根據他們在網路上的活動地點或搜尋內容來起訴人們。迄今為止,即使法院也無法就這些命令是否合憲達成一致的意見,這將很可能在美國最高法院展開法律挑戰。
數位網路使執法變得更為強大
資料儲存技術的進步使得執法單位能夠更容易地申請這些命令。在最近的一案中,檢察官要求 Google 提供所有存取特定 YouTube 影片的使用者訊息,以追蹤一名涉嫌洗錢的嫌疑人。這項法庭命令便於執法部門獲得,因為它要求存取影片的人的存取記錄,而不是法庭可用於要求科技公司提供某人私人訊息內容的更高標準搜尋令。
科技公司的責任
這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是 Google 自己的問題,部分是因為這家科技巨頭長期以來在使用者資料方面收集了大量的訊息,包括瀏覽歷史、網路搜尋甚至是細緻的位置資料。警方可以透過這些訊息來追溯疑犯的行蹤,但同時也可能牽涉無辜人士的隱私。
警方的監控手段
警方不僅可以追蹤 YouTube 觀眾,還可以透過「地理圍欄」命令追蹤具體位置以及「關鍵字搜尋」命令來追查特定搜尋詞的使用者。這兩種命令都可有效,因為 Google 儲存著全球數十億人的精確位置資料和搜尋查詢。這種監控手段可能適用於追捕疑犯,但也可能牽扯無辜人士的隱私,因為他們的手機訊號可能與某一犯罪現場附近。
科技公司應有的責任
如 Google 正在做的,科技公司應妥善儲存使用者資料,並確保只有使用者本人才能存取。避免爭議的最好辦法是盡量不收集使用者的個人資料。點選這裡閱讀更多科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