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ta 因資料轉移遭到創紀錄 13 億美元罰款
歐盟資料監管機構對 Meta 的 Facebook 資料轉移問題做出了罰款金額高達 13 億美元(約合新臺幣 3,607 億元)的裁決,並下令停止轉移歐盟公民的資料至美國。歐盟法院認為這樣的資料轉移會導致歐盟公民的隱私權遭受侵害。此舉源於於 2013 年前美國告密者艾德華.斯諾登披露的美國大規模監控計畫風波。這項裁決由愛爾蘭的資料保護委員會做出,該委員會表示現行的美國資料轉移法律框架“沒有解決 Facebook 歐盟使用者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面臨的風險”,並違反了《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這是歐盟對亞馬遜在 2021 年因類似隱私侵權事件被罰金高達 7.46 億歐元的最高罰款之前陸續發布的資料保護罰款中的最高金額。
重大影響:產業與政策
轉移資料至美國對 Meta 巨大的廣告定向操作至關重要,其執行依賴於處理其使用者的多個個人資料流。去年Meta 表示如果無法將資料運送回美國,將不得不考慮關閉歐盟的 Facebook 和 Instagram 帳戶。這被歐盟政治家視為明顯的威脅。因此 Meta 向歐盟放進了「讓步」的想法,企圖迫使歐盟遵照其資料保護標準,但 EU 議員阿克塞爾·福斯回應道:「Meta 不能只靠敲詐歐盟來放棄其資料保護標準。」
過去,這些資料轉移受到一項跨大西洋協議「隱私盾」(Privacy Shield)的保護。但這個框架在 2020 年宣告無效,因為歐盟最高法院發現它沒有保護免受美國監視計畫抓取資料的保障。這是奧地利律師麥克斯·施雷姆斯所提出的訴訟,他的法律戰爭與 Facebook 可以追溯到 2013 年和起初的斯諾登披露事件。
社會與倫理影響:私隱保護與絕對權利
對於 Meta 和 Facebook 等公司來說對於敏感資料的掌控權是非常重要的。不過這些資料的歸屬權背後的訊息、數位權的歸屬歷久彌新,必須透過一個公正透明的土壤方式來謹言保護。 在這個案件中,數位權益爭議凸顯了執法部門和公司的衝突,而施雷姆斯在此案中發揮了關鍵的角色。這個保護國家掌控權與私隱之爭如最後會因人性而變為決策因素。Facebook 和 Meta 抱怨著已經停止自己的行為,現在太遲了,仍需要遵守歐洲的法律,即使是對美國公司來說未來也不會那麼容易。
建議
面對這個後果,Meta 將不得不進一步改進自己的資料保護措施,並在法律框架內合作,以重新想出有效的方法來進行這種資料轉移。此次裁決也為資料保護表明了該地區的監管部門是多麼的負責任並懂得什麼是他們的職責,以保護公民的資料權利。建議是,企業必須尊重公民的數位權利,以避免未來可能的法律措施。同時政府應加固對所有資料取證和保護方案的審查,確保它們的使用符合有關的法律與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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