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萊特支付 1000 萬美元罰款給 SEC,因未披露董事會成員在公司上市前股份交易中的角色
事件經過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控共乘平臺 Lyft 未披露一名董事會成員在公司首次公開募股(IPO)前,參與了價值 4.24 億美元的私募股份交易,並將此訊息提交給公司的資產管理平臺。SEC 在週一表示在 2019 年 3 月 Lyft IPO 之前,這名董事會成員安排了一位股東將其股份出售給與該董事會成員相關的投資顧問設立的特殊目的車(SPV)。SEC 表示這名未透露姓名的董事會成員隨後聯絡了一位有興趣透過 SPV 購買這些股份的投資者。根據 SEC 的說法,Lyft 在提交 S-1 檔案時共有 14 位董事會成員,其中包括八位非員工董事。Lyft 的董事會批準了這次股份交易,甚至在合同中確保了一些條款。SEC 表示該董事會成員因參與結構和協商此交易而從投資顧問處獲得了“數百萬美元”的報酬,但 Lyft 從未披露這一訊息。SEC 的命令發現該董事會成員在交易發生時離開了董事會。Lyft 接受了罰款,但沒有承認或否認 SEC 的指控。
SEC 的指控與觀點
SEC 紐約區域辦事處的副主管 Sheldon L. Pollock 表示:“聯邦證券法要求 Lyft 披露一名董事會成員從一筆 Lyft 作為交易方的交易中獲益。我們一直保持警惕,確保投資者不會被剝奪與一家公司首次公開募股相關的關鍵訊息。”
綜合評論與建議
這次 SEC 對 Lyft 的指控再次凸顯了資本市場中的披露問題。作為一家上市公司,Lyft 有義務向投資者公開重要訊息,特別是與董事會成員相關的交易。原則上,這種交易涉及權益衝突,可能對投資者利益產生重大影響。
然而披露要求的確保與執行存在困難。董事會成員參與交易的情況通常較為複雜,而且有的交易並無法迅速曝光。因此公司管理層需要建立更加嚴格的內部披露機制,以確保相關訊息能夠及時、全面地傳遞給投資者。
同時監管機構也需要提高監管力度,加大對公司披露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這樣一來,公司才能更加認識到披露訊息的重要性,從而增強企業內部風險管控意識。
對於投資者來說投資前應仔細閱讀公司的相關訊息,特別是董事會成員的利益和交易。同時也應關注公司是否有足夠的內部監管措施,確保披露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最後對於公司而言,社會責任感至關重要。公司應該更加注重企業道德和合規性,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維護市場的公正和透明。